现就《出租车事业部总部机房网络设备及服务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比选文件(第二次)》有关问题澄清及修改如下:
1.比选文件第一章5(3),代理需要取得针对本项目的产品制造厂商或经制造厂商授权?
答:如响应商是本项目采购产品对应制造厂商的经销商或代理,可提供经销商或代理的证明资料,不需额外提供本项目采购产品对应制造厂商或经制造厂商的授权。
2. 比选文件第一章5(3),工业和信息化部已经不再提供计算机集成资质证书认证,响应商无法提供该资质。
答:本项目取消计算机集成资质证书认证的特定资质,更正为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及服务能力等级证书。
综上,修改情况如下:
条款号 |
修改前 |
修改后 |
第一章5(3) |
(3)特定资质:具有本项目采购产品制造厂商或经制造厂商授权认证资质;具有公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质;具有计算机集成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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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特定资质:具有本项目采购产品制造厂商或经制造厂商授权认证资质,具有公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质;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及服务能力等级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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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广州市白云出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5日